大脚趾被叉车轧断 获赔八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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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委托代理人:方明星 江苏经权律师事务所律师Lm1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申请人王某于2013年6月6日进入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某模具公司工作,任冲压工,2013年6月17日,申请人上班时卸模具的时候被同事开叉车轧到左脚,后被吴江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为左足踇指远节趾骨近端骨折。Lm1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2013年9月22日,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江工伤认字【2013】第025X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申请人所受伤害为工伤,另于2014年3月15日,苏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2014)工(江)第02XX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核准申请人伤残等级符合拾级。2013年8月30日,申请人离职,工作期间,被申请人未为申请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2014年5月,申请人委托本律师向吴江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后在该委主持调解下,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伤保险待遇共计八万余元。Lm1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评析: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后,用人单位应自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但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拒不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第一是从节约用工成本的角度考虑,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的所有工伤保险待遇将由用人单位承担;第二,在一些生产型企业甚至高危行业,用人单位通常要控制自然年度内劳动者发生工伤的数量,否则会面临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罚,同时保险费率在下一年度内有可能也会上浮。所以,在很多员工发生工伤后,即使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后,拖延申报甚至不为其申报工伤的情形。Lm1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律师提醒:劳动者发生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申报工伤,超过30日的,自行可以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待工伤认定决定书下来后满三个月且伤情稳定后(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再向所属地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论下来后即可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损失。Lm1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2014-10-27 22:24:0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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