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赔偿纠纷案

工伤事故赔偿纠纷案

案情:OP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原告肖某2011年8月18日因工导致左眼受伤,2012年1月10日鉴定为七级伤残,2011年8月18日进行第一次手术,2012年1月7日进行第二次手术,2012年2月13日进行第三次手术,2012年6月原告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报销的医药费(包括未报销部分和不能报销部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本人停工留薪工资、伤残鉴定后本人误工费、陪床人员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经济补偿金等费用。OP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原告于2010年12月开始在被告A公司工作,查询社保卡得知,2010年12月到2011年6月被告未为原告缴纳社会保险,2011年7月以后以1427元的工资基数为原告缴纳社会保险,直至2012年1月份。单位已经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办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数额为18551元。OP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仲裁庭要求原告到医院开具陪护证明,到银行打印工资条,查询社保缴费等问题。由于医院住院病历长期医嘱中已经有“留陪人”,医院未给开具陪护证明。庭审中,被告无证据提交,并且认可原告提供的证据,但提出被告平均工资为2900元。OP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所需证据材料:OP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1、劳动合同(证明存在劳动关系)OP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2、工伤认定决定书OP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OP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4、医院医药费单据OP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5、住院病历及住院病案OP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6、工资条OP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7、误工人员工资证明OP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8、交通费单据OP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仲裁裁决:OP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1,解除双方劳动关系OP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2,被申请人于裁决生效之日起一次性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4600(2730×20)、停工留薪工资差额9759.54元,被申请人到社保机构办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伙食补助费、医药费的报销手续。(以上总计118880.54)OP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肖某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补开住院陪护证明。诉讼请求包括:医药费(不能报销部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工资,住院伙食补助金,陪床人员误工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经济补偿金共计177833.19元。OP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经过法院调解,交通费由于没有与住院时间相符的单据,法院不予支持;被告提出不能报销的医药费被告不应承担,法院提出因工作原因劳动者遭受的损失,单位应当承担;法院提出做出伤残鉴定后劳动者的误工费法律没有规定,因此法院不予支持,只能支持自发生工伤到做出伤残鉴定之日止的停工留薪工资;法院提出没有实际发生的费用不予支持,因此不支持后续治疗费;法院认为此不属于劳动者有权取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不支持,但原告认为,原告眼部受伤,手术中注入硅油,此硅油犹如骨折打钢板一样,以后一定会进行手术取出硅油,该部分费用是一定会发生的,原告不想再诉,愿放弃再诉的权利,但要求被告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法院同意。其他项目双方无争议,最终确定金额为147494元。被告最后提出调解金额为145000元,原告接受,因2012年1月到6月被告未依法为原告缴纳社会保险,原告已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劳动监察大队向被告下发通知,要求被告于2012年9月15日之前为原告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原告主张支付社会保险费,经双方协商,被告愿支付2000元给原告以与缴纳社会保险费相抵消,后被告又提出上述款项于2012年9月19日之前全额支付上述费用,包括从基金支付的部分,但该2000元原告不能再要求支付,且要到劳动监察大队撤销投诉。原告同意,双方达成调解书,双方解除劳动关系,被告于2012年9月19日向原告一次性支付145000元,逾期被告承担10000元违约金,原告于2012年9月19日之前到劳动监察大队撤销对被告的投诉。OP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律师总结:OP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1,因工伤导致的住院费用和门诊费用工伤基金都能报销,在工伤用药目录以外的医疗费法律无明文规定由哪一方承担,但此次仲裁中认为法律没有规定由单位承担,单位就不承担该项费用,法院则认为劳动者因为工作原因造成的损失应由单位承担。OP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2,工伤鉴定做出后因工伤产生的医疗费不能在工伤基金报销,肖某在作出伤残鉴定后又进行了两次手术,这两次手术费用都是通过医疗保险报销的。OP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3,停工留薪期到伤残鉴定为止,停工留薪期满后的误工费法律没有规定。笔者认为,原则上伤残鉴定一般是伤情稳定时作出的,作出伤残鉴定后一般不会产生误工。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已经弥补了这部分损失,因此一般不支持。OP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4,因单位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低于职工的本人工资导致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差额部分由单位补足。这方面青岛市有相关规定。OP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5,后续治疗费问题。工伤保险基金一般只能针对已经实际发生的费用,后续治疗尚未实际发生,因此一般得不到支持,。OP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朝花夕拾:OP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1、关于超出工伤用药目录的医药费问题: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该部分费用应由哪一方承担,根据法理,职工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其对第三人造成的损失首先由单位承担,因此,职工在工作中遭受的损失亦应由单位承担。但也存在一个冲突,超出目录的许多药品很可能不是治疗工伤所需要的,比如本案中的眼药水,每次复查医生都给原告开眼药水,很明显,在日常生活中也会用到眼药水,这就很可能无形中增加企业负担。因此在审理过程中还是应该根据药品与伤情的关系及需要程度确定。OP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2、关于时效问题:劳动争议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仲裁一般不支持诉讼时效,即使支持也是从作出伤残鉴定之日起计算时效。OPv深圳律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深律网

2014-10-27 22:24:3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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